Program overview
依据《生态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指南》(环办监测函〔2020〕597号)、《关于加强广东省生态环境应急监测工作的实施方案》(粤环函〔2019〕385号)和《汕尾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汕尾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预案》、《汕尾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文件,铭沁科技加强汕尾市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工作的组织和指导,提高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的快速响应和现场应急监测能力,切实做好环境污染应急监测工作。
Technical Features
目前汕尾市应急监测能力建设与国家和省相关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为具备可同时应对两起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监测能力,确保环境安全,现对汕尾市应急监测能力建设规划如下:
县区环境监测站负责组建县区级生态环境应急监测队伍,负责制定县区级生态环境应急监测预案,负责县区级应急监测日常管理。
加强应急监测日常管理,进一步完善应急监测值班及值班检查制度,切实提高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实战能力。
加强人员队伍建设,重点培养具备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分析研判和指挥决策能力的综合性人才。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加强应急监测新技术、新方法的培训,确保监测人员熟悉生态环境应急预案要求及应急监测技术业务。
建立应急仪器管理机制,加强日常的巡查管理,明确落实应急仪器维护管理责任。通过自行维护、原厂维保、社会服务等多种方式,以确保仪器能随时处于正常使用的状态。
过采取公开演练、盲演、应急比武等多种演练模式,联合县区监测站和第三方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共同参与,提升人员应急意识、实战应对能力、评估演练实战效果,针对不足及时制定改进措施,确保能有效应对各类突发环境应急事故。
实现环境应急信息图像化、数据化,以满足现代应急监测信息化的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保障措施。切实加强对我市行政区域内生态环境应急监测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部署,细化任务,明确时间节点,狠抓工作推进。